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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8/6 来自:121.234.254.0 |
我朋友在一家投资贸易公司上班,当她刚进去的时候,公司要求在十天类要出业绩,就是说要客户来投资,朋友刚从学校毕业出来,家也是外地的,投资一个项目要17900元,如果没办到的话就要失去这份工作,她没办法,只好借了两千块钱算首付,才得到这份工作,她以为再找个客户过来投资,好把那两千块钱拿回来,还给朋友,可是公司不同意朋友这种做法,要她再去找,还鼓励她向家里要钱来投,但是家里不同意,现在没办法把余款交上去,上班壹个月才拿那么壹点,现在公司说再不把余款交了,那么那两千块也没了.我们都是刚从学校毕业的,身上根本没那么多钱,壹万多块对于我们来说是壹笔不少的数目了,眼看公司说那两千块没了,我们都急了,那钱还是借的,交首付的时候公司只开了暂凭收据给我们,上面写了首付款.余款也是公司写的,要求我们什么时候交了.
现在我想求助姜律师.我怎么样才可以拿回那两千块钱呢,公司的做法合法吗?那两千块就这样没了吗?希望你们能帮帮我们,我们刚从学校毕业出来,没什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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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回复:可以基于以下理由要求公司退回这笔款项。
1,如果公司明知这两千元系你为完成任务被迫交付,公司行为非法;
2,项目投资协议书是否有关于余款不支付,首付款处理方式的约定,如果首付款处理方式本身不合理不合法,可以要求公司作适当处理;
3,这笔款项的性质就你所述而言,是公司的不当得利(即无法定或者约定理由所获),公司应予返还;
4,基于民法的公平原则,不论公司本身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依普遍的眼光判断,这都是显失公平的处理方式,公司应基于诚信及公平原则,将此款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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