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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苏州创诚世纪房地产
发表于:2011/9/27       在线聊天              来自:114.239.228.100
在苏州创诚世纪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君临国际A座F14)工作已经半年多了。公司一直长期拖欠工资。现在向公司申请离职,王总说按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申请,不然不给工资,上班之前我们没有接到公司的人事培训,也不知道有这项规定。而且公司一直没给我们缴纳社保,在离职前我们想让公司补交,王总说公司规定不给交社保。我想快点领到工资离职。请问该怎么办,谢谢
管理员回复: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为你购买相关保险,否则其需要补缴并接受劳动部门的处罚。另外,关于工资,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其所谓的理由没有任何事实及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要求解决,问题会得到切实解决。可以到宿迁市人才市场得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要求解决。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女士:JULIA
发表于:2011/9/27       在线聊天              来自:114.239.228.100
你好我在一家房地产代理公司工作,进公司一个月就签了劳动转正协议,待了五个月了没有给买劳动保险,现在想辞职,他们工资一直拖欠,但是公司领导人说签了离职申请后一个月才允许离开,否则工资不给。请问这样合理吗?
管理员回复: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为你购买相关保险,否则其需要补缴并接受劳动部门的处罚。另外,关于工资,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其所谓的理由没有任何事实及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要求解决,问题会得到切实解决。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1/9/27       在线聊天              来自:218.93.203.78
我女儿参加学校入学军训时晕倒,造成下颌骨骨折,现已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学校最初垫付了2万元医疗费,后来校方表示,孩子晕倒是个人身体原因,摔伤属意外事件,学校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学校的说法对吗?
管理员回复:

    你女儿晕倒虽为其个人身体原因所致,但军训本身训练强度较大,学校应当对学生在训练中因特殊体质、身体不适等原因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有所预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学校对学生摔伤的情况未能预见,也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管理上存在过失和疏漏,应当对伤害承担主要责任。你女儿在感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未能及时向教官汇报,也存在一定过错,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家长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盖兆云
发表于:2011/9/25       在线聊天              来自:110.153.22.38
本人父亲盖某在工作期间,工作地点,因于同公司同事发生工作纠葛,被公司同事欧打头部致死!(肇事者没有手持任何伤害性武器) 就这一事而言,肇事者应该承担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如果法院判刑,应该怎么判?(经过公安机关尸检报告得知,本人父亲盖某是因为蛛网膜下方广泛出血,导致死亡,肇事者当时也声称自己打我父亲头部了) 还有相关的理赔条例....跪求专家解答!! 上面的是我9.3号给你留的言....就这一事件...检察院说公安局判重了!!说应该判过失杀人!!这一说法我想问下存不存在?
管理员回复:

    你的问题早前已经明确进行了答复,因为案件性质问题取决于对方的口供及相关证据来认定,所以我们不好多说书面,只是你的案件不是构成故意伤害罪就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两种,当然,如果对方恶意伤害,也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可能性较小,其他的是不存在的。如果检察机关将案件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也是有可能的。宿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张先生
发表于:2011/9/25       在线聊天              来自:119.115.204.14
我们几家种了40亩地的林业局给的速生杨树,去年几乎死去一半,今年林业局就说不合格不给林地补助了,林业局的树苗有没有责任?
管理员回复:

    是否具有责任,需要进行相关鉴定才可以得知,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其确实有过错,那么你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宿迁类似物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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