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前,以“救火”名义向部分干部发放补贴和过节费
5月25日上午9点,合川区在草街召开草街街道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大会,区委领导宣读了处理决定:区纪委对草街街道违规发放补助行为进行了深入调查核实,根据相关纪律规定,决定免去陈玖霖的草街街道党工委书记、胡平的草街街道主任职务,同时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对陈玖霖处以党内警告,对胡平处以行政警告。两人继续以副书记、副主任职务主持工作。《合川日报》上周以“草街街道违规发放补助受到严肃处理”为题进行了报道。
区纪委领导同时在会上要求这些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五一节前,草街街道以交通费、差旅费名义发放的救火补助,须在5月28日上交区纪委,并转交区财政。
昨日,重庆晨报记者联系上举报人某先生。他说自己也参加了25日的机关大会。昨日,他已经退回了五一节前发放的1100元“救火补贴”,“这个有啥后悔的嘛,该退就退。本来就不该得的。”据某先生介绍,其他的街道干部对退钱一事,都没有过多抱怨。
根据重庆市《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的第十三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新闻纵深>
4月2日上午补贴200元,下午200元,晚上300元,4月3日补贴400元……
轻轨上捡到举报材料:干部扑火一天补贴700块
新闻回放>
大火肇事者
已被刑拘
4月2日上午11点多,草街街道龙潭村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300亩左右,一些退耕还林地和荒山野地被烧毁,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后,合川区委书记王作安、区长乔明佳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部署紧急扑救。该区组织了30个镇街的党委或行政主要负责人带队,集结应急救援人员1100余人,迅速疏散周边群众,采取消防取水灭火、砍伐隔离带、使用灭火弹、清理余火等综合措施加大扑救力度。截至4月3日下午,龙潭村森林山火被全部扑灭。
目前,纵火嫌疑人吴某某因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有网友将干部领取扑火补贴的事件在天涯论坛上进行曝光。(截屏图)
扑火补贴账单
5月11日下午2点37分,天涯重庆上出现一则曝光帖《重庆合川:街道干部扑火一天补贴700块,安逸!》,讲述了五一节前夕,草街街道办以“救火”的名义,向部分干部发放金额不等的“补贴”和过节费。
网帖爆料
干部扑火一天补助700元
发帖人称,看到一份疑似内部举报材料,举报对象是关于合川区草街街道的。举报材料中说,4月2日-3日合川龙潭村森林火灾被扑灭后,当地街道办于4月26日召开“森林火灾庆功大会”,要求干部和工作人员以车船票餐票、差旅票的名义,每人报销发放4000元过节等费用。而这其中还不清楚是否包括了1100元的救火补贴。
从帖子附上的材料看,街道党委书记陈玖霖在会上提出,按照4月2日上午200元、下午200元、晚上300元,4月3日400元的标准,对参加救火的人员发放补贴。
陈玖霖安慰那些没有参加救火的人员:“这次灭火没得到钱的,请不要闹,机会还有的。”
发帖人在帖子最后自嘲说:“感谢森林大火,再来一把,让它烧得更猛烈些吧……我怕被跨省,被喝茶,希望合川相关部门出来辟个谣哦。”
在随后的跟帖中,楼主称这份材料是在轻轨上捡到的,还责问版主为何擅自修改了标题,他原来的标题应该是《捡到份举报材料:合川干部扑火拿补贴1100元,还有什么过节费4000元》。
举报人
我也得了1100元救火补贴
重庆晨报记者5月13日通过发帖人,联系上这份材料的举报人某先生。他自称是草街街道办一名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了龙潭村森林火灾的扑救以及4月26日的街道干部大会。
某先生说,在街道干部大会上,主要领导不但没有总结教训,反而“论功行赏”。补贴标准一出,会场哗然,“去(救火)了的就有钱,没去的就没得。”
某先生承认,自己也得了1100元的救火补贴。此外,还有以各种名义(车船票、餐票、差旅票等)给每人报销的4000元。五一节前,共计发出近20万过节费。
某先生补充说,五一节小长假过后,街道领导向各个部门打招呼,要求对发的这笔钱统一口径。某先生介绍,除非是区纪委来查,不然很难问个水落石出。
合川纪委
干部扑火不应该发补贴
5月13日上午,记者赶到草街街道办事处时,最先见到了社保所的赵所长(暂调拆迁办)。他说自己当时开车拉了5个人去救火,至今承诺的150元油费都没报。
等到下午2点,街道党委书记陈玖霖赶回办公室,他挽起裤腿,让大家看救火时腿上留下的疤痕。至于网帖的内容,陈玖霖说当天就已经看到了,“没必要去辟谣。”
陈玖霖告诉记者,4月2日中午,火灾发生后,他立即给街道办所有干部群发短信,立刻前往火灾现场参与救火,“具体来了好多人,不太清楚,但肯定有人收到短信没来。”至于4月26日街道召开的“4·2森林火灾反思大会”及五一安全大会,“主要是总结火灾的教训,在五一节之前布置安全大排查。”
据了解,陈玖霖是2月29日正式上任草街街道党委书记的。之前,他在云门街道办任职。
街道办主任胡平也参加了4月26日的会议,他告诉记者,除了救火中必须的生活、交通和应急物资开销外,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补贴和奖励。
合川区纪委得知此事后曾表示,干部扑火属于尽义务,不应该发放补贴,即使要发一定的生活补助或饮水补助,也不应借机发放高额补贴。合川区纪委立即组成了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罗先德为组长的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并于5月25日上午由区委领导,在草街街道大会上宣布调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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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扑火
可领补助
根据《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参加扑救森林火灾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森林火灾肇事单位或个人支付;起火原因不清的,由承担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支付;森林火灾肇事单位、个人或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个人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区县人民政府支付。误工补贴和生活补贴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可以由当地区县人民政府先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