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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南京的母女联手绑架案:少女助母绑架杀害同学称因害怕失去妈妈

发布时间:2012/5/31  浏览数: 333 次  浏览字体:[ ]
  

  去年轰动南京的母女联手绑架案,女儿判决后吐露心声“害怕失去妈妈所以对她言听计从”——因为亲子关系偏差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不在少数,怎样在惩罚的同时疏导和挽救他们?六一儿童节前,记者走进南京两级法院,收集几个青少年权益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也深切感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学校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亲子关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尤为关键(下文出现的人物均为化名)。  扬子晚报记者 陈珊珊

  1 追赶下楼撞伤同学 双方家长争执一年

  课间休息,三年级男生小豪被同学追赶着飞奔下楼,经过教学楼拐角时,“刹车”不及将二年级女生小文撞倒,小文脸部朝下磕在楼梯上,两颗门牙摇摇欲坠。事发后,两个孩子的家长因为医药费金额起了争执,协商了近一年都没达成协议。小豪跟当日追赶玩耍的同学本是好朋友,后来因为这事也疏远了。

  其实事情刚发生时,小豪父母的态度还是很好的,老师电话一来他们就赶到医院,还垫付了医药费。小文还没到换牙年龄,不能拔牙,医生建议等伤势好转后做根尖诱导手术。小豪父母当时承诺会承担全部后续费用。几个月后,态度变化,只肯承担50%。

  除了在责任划分上存在分歧,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也有争议。小文的父母认为,女儿门牙受创,不仅在生理上会受到影响,心理也会受到影响。为此,他们在医疗费之外又提出3000元精神抚慰金。小豪父母更加不同意,指责对方狮子大开口。

  去年8月,小文的父亲向白下法院递交了诉状。案情并不复杂,双方分歧不小。法官从校方了解到,这件事迟迟没解决,对三个孩子来说都是不小的负担。校方的意见是:为了孩子们的友谊,最好能调解结案。法官深以为然,经过与校方一起做工作,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了和解,小豪父母同意承担70%的责任,并支付精神抚慰金1000元。

  【点评】 别因为经济补偿 毁了孩子友谊

  南京玄武法院少年庭庭长王萍提醒家长,在维护自己孩子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做到宽容和体谅。校园意外伤害案件中,当事双方往往是同学,如果处理得当,既能让孩子学会宽容,也能帮孩子赢得友好的成长环境。实践中有些家长处置不当,导致两个孩子在学校关系紧张,虽然经济上得到了补偿,但给孩子造成的感情和心灵上的创伤很难治愈。

  2 父母“争子战” 烦透了高三备考儿

  一对离异男女,为争夺孩子抚养权闹到玄武法院。女方指责男方未尽抚养义务,想要回孩子,男方却说女方动机不纯,称她的真实意图是拆散他跟孩子。然而,男方自己心里也有“小九九”——他不肯交出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是为几年后的拆迁着想。为了做出对孩子最有利的判决,法官找到孩子本人谈话,这个17岁的少年提起爸妈之间的战争,直说烦。

  军军表示,他更愿意跟妈妈,因为从上小学开始,他就跟妈妈一起生活,对现在的环境已经很适应了。至于爸爸,从三年级开始就没见过面。妈妈告诉他,现在打官司是为了解决他户口的问题,好方便他上大学,但又听说爸爸那边不同意放弃抚养权。“我上高三了,很快就要高考,学习压力特别大,现在只希望能快点解决问题,让我能够安心地学习,准备高考。法官,求您快点判吧!”军军对法官说。

  承办法官立即找到军军的父母,将军军的意思告诉原被告双方。经过调解,刘红最终选择了撤诉。法官告诫,父母与子女血缘关系不因父母离异而隔断,双方今后应共同关心孩子的成长,少计较个人得失。

  【点评】 别拿孩子当婚姻的武器

  涉及未成年人变更抚养关系的案件量一直居高不下。依法通过诉讼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无可非议,但有些父母打官司并非真的为了孩子,而是离婚时遗留的怨气没撒掉,或者为了争夺经济利益。为了泄愤或利益,将孩子卷入父母之间的诉讼,其实是极大地伤害了孩子自尊和身心健康。父母应当反思对子女的爱,是否足够尊重足够纯粹,是否不支配不控制不利用。

  3 害怕失去妈妈所以言听计从 甚至帮她绑架杀害同学

  去年2月底,南京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母女联手绑架杀人案。36岁的刘晴教唆女儿在同学中物色绑架对象,并带着女儿实施绑架杀人行为,被法院判处死刑,不满16周岁的女儿小米也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六一前夕,记者在南京中院采访时再次跟少年庭法官聊起此案,提及小米在审理中的木然和冷漠,法官叹了口气:“这孩子有心理症结,什么也不说,后来经过疏导,她大哭了一场。”

  原来,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也感觉小米的心是紧闭的,判决后,法官带着心理专家到看守所看望小米,与她进行了深入交流。经过专家耐心地疏导,小米终于开口。她说,自己一生下来妈妈就走了,虽然爸爸、奶奶和姑姑对自己很好,但心里一直羡慕有妈的孩子,一年多前,妈妈回来了,她终于体会到有妈妈是多么幸福的事,她甚至在心里跟自己说,不管怎么样都要把妈妈永远留在身边。所以,当妈妈提出绑架同学时,她没有拒绝……说到这,小米抱着专家失声痛哭。

  【点评】

  亲子关系偏差 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

  研究显示,青少年犯罪追根溯源往往跟家庭相关,亲子关系和夫妻关系不良都容易对青少年成长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将他们“逼”上犯罪道路。母女联手绑架案也许是极端案例,但是大量的一般刑事案件中,仍能看出部分父母对子女的负面影响。比如有些父母过分严厉,只让孩子感受到管教,不让孩子感受到关爱,最终将孩子逼上叛逆道路,旷课、逃学、结交不良朋友,最后走上犯罪道路。

  【举措】

  “心理疏导”引入少年犯罪审判 少年犯要填三张心理问卷

  陈洁是玄武法院少年庭的书记员,也是在该院受审的少年犯们的“知心姐姐”。玄武法院早在2006年就尝试将“心理疏导”引入少年犯罪的审判中,经过多年探索,已经建立起完善的心理干预机制。每个未成年被告人接受审判前,都要跟家长一起填写三份调查问卷,分别是家庭调查表,犯罪成因调查表和著名犯罪心理学家周朝英设计的调查问卷。家庭调查表旨在摸清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背景、家庭氛围、父母关系、亲子关系等;犯罪成因调查表主要围绕本人情况和主要经历,从性格、经历、交际圈等方面寻找犯罪成因;第三份问卷需反馈给周朝英分析解读,判断是否存在心理或性格障碍。

  实践证明,确实有一部分青少年会因心理问题无法排解释放,出现心理疾病,甚至引发犯罪。南京两级法院均已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对于未成年被告人案件进行审理时,通过心理疏导,从而纠正未成年人错误的世界观、人生观。

  ■记者手记

  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

  很多家长有对内糊涂,对外敏感,事后后悔的毛病

  在少年庭工作多年,王萍和陈洁共同的感受是,防范青少年犯罪不能只靠法院,青少年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学校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任何一个方面薄弱都有可能“使树苗长歪”。家庭是最为至关重要的一条防线。采访了多位少年庭法官。记者发现,很多家庭在亲子关系上存在这样的问题:对内糊涂,经常因为夫妻间的感情问题或事业上的烦恼忽略孩子;对外敏感,孩子在学校遇到一点点纠纷就充分甚至过分维权,教会孩子“计较”却让孩子忘了“宽容”;事后后悔,平时不注意跟孩子沟通,等孩子走上错误的道路,追悔莫及。希望记者挑选的几个案例能让广大家长有所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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