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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网:少年被拖至深水区溺亡 疑犯被拘取保期身亡

发布时间:2012/6/3  浏览数: 470 次  浏览字体:[ ]
  

  原标题:少年“被拖”溺亡 疑犯取保期身亡

  13岁的小光(化名)和两名同学去河边浅水里摸鱼,到河里洗澡的中年男子吴某开玩笑,把小光和另一名同学拖到深水区,发现两人不会水后赶紧救人,小光终因溺水身亡。

  小光父母称,吴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刑拘,但取保候审期间身亡,只好起诉吴某的妻子和儿子索赔小光的丧葬费等损失。

  近日顺义法院开审此案,被告拒不到庭,法庭缺席审理后未当庭宣判。

  少年被拖入深水区溺水身亡

  小光案发前在顺义区李桥镇一小学读6年级。

  同学作证称,去年7月15日,学校放暑假,他们三人骑车到李桥镇一处水坑内摸鱼洗澡。三人都不会水,就在浅水里玩。

  随后,40岁上下的吴某赶来下水游泳,其中一名同学问吴“水有多深?”吴某嘴里说“你们自己试试”,就把小光和另一名同学拖往离岸约5米的深水区。看两人一边扑腾一边下沉,吴某救起其中一个,转回身救小光时,已找不到小光了。

  法医鉴定,小光系溺水造成窒息身亡。

  疑犯取保候审期间身亡

  小光父母诉称,吴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刑拘,后获准取保候审。2011年10月,吴某因故死亡。警方撤销了刑事案件,夫妻俩没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好另行起诉吴某的妻子和儿子,希望法院查明吴某的遗产,从其继承的遗产范围中赔偿小光家人。

  小光父母的律师称,事发后,他曾以律师身份赶往辖区派出所和村委会,希望调取吴某的遗产情况但遭到拒绝,希望法庭调查明确。

  顺义公安分局向法院出具证明称,因吴某已死亡,警方对他涉及的刑事案件予以撤销。

  疑犯生前笔录称“并无恶意”

  近日,顺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小光父母出庭,但吴某妻子和儿子经法院传唤都未到庭,法官宣布缺席审理。

  法官宣读吴某生前在警方做的笔录。吴某称,当日喝了6两白酒,然后下河洗澡。他和小光等3人并不认识,自己也无恶意,只是想逗逗他们。

  他把小光等两人推到深水区后,看两人扑腾才意识到他们不会水,于是赶紧救人,但等救小光时已经来不及了。

  吴某在笔录中承认,事后自己想趁机逃离现场,但被周围人拦住,直到警方赶到,“我怕担责任。”

  法官宣布,因需要调查吴某遗产范围暂时休庭,择日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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