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张某打黑车时自称被撞头,趴在车前盖上坚持要司机带去医院看病,而司机郑某以为遇到抢劫,将张某甩下车致其死亡。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死者家属30余万元。目前郑某已被申请强制执行。
2009年7月4日晚上11点,黑车司机郑某开车拉乘客张某从怀柔城区到密云县城。车行到密云县长城环岛附近时,张某突然称头部被磕碰,要求郑某带他到医院看伤。郑某怕惹麻烦,当即表示愿意给张某100元了事。可张某不答应,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张某强行将郑某的车钥匙拔下,阻止郑某离开,而郑某则用备用钥匙将车启动。张某见状,竟趴在车前盖上阻止郑某驾车离开。郑某担心遭到抢劫,驾车继续行驶。行至密云县教育局路口时,张某被从汽车机器盖子上甩下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同年8月14日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系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郑某作为机动车驾驶员,明知有人趴在高速行驶的汽车机器盖子上会导致摔下死亡的后果,而放任结果发生,造成被害人张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郑某犯罪情节较轻,自愿认罪,同时张某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所以对郑某作出以上判决。判决生效后,郑某一直未履行判决确定的民事赔偿义务,于是死者家属向密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