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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赔得起”成为作贱生命的草标

发布时间:2009/8/8  浏览数: 1526 次  浏览字体:[ ]
  
 

  6月30日晚,一辆轿车在南京市江宁区失控狂飚1400多米,撞倒9名路人,造成5死4伤。

  比车祸更惨痛的是车主的雷人之语。据报道,车主系南京某机关公职人员,车子已过户给他人,虽没办手续,对后果却并不担心:不就是赔钱嘛,反正他(肇事司机)有的是钱。(7月1日《扬子晚报》)

  如此无耻无畏的轻描淡写,不能不说是一些人视生命如草芥的心态流露。在他们眼里,只要有了钱,没啥大不了的,没啥摆不平的。想撞人就撞人,想撞车就撞车,反正有的是钱。

  且看近期的几起类似事件:

  6月10日晚,上海闸北区“歌林春天”小区,一保安与业主发生纠纷倒地不治身亡,据称业主曾扬言“大不了赔点钱”。此说虽遭当事人否认,仍不免让人心惊。

  6月11日,重庆沙坪坝区,一辆刹车失灵的小货车猛打方向盘避开正前方的奔驰,而撞向了另一车道的公交。原因是若撞上奔驰,“把我的车卖了可能都赔不起。”便柿子拣软的捏,改撞“赔得起”的公汽。选择是让人笑不起来的黑色幽默。

  不管是钱多的还是钱少的,出事的第一反应竟都是相同的,那就是掂量赔不赔得起。只要赔得起,便安然释然。如此有钱一身轻,全无对生命的敬畏,全无对法律法规的尊重,社会还有何秩序可言?

  再扯远一点,巴东邓贵大的“怕我没钱么”,宜宾卢局长以6000元买处,株洲垮桥案按规定时间火化的可获双倍赔偿——等等,无不是金钱在有恃无恐,跟“不就是赔钱嘛”如出一辙。

  事实上,再大的事故,再大的灾难,都能看到挥舞着的金钱在逢凶化吉中得意地狞笑。杭州富家子弟飙车案中,双方家属签订的113万赔偿协议,让人五味杂陈,深感“此中有深意,欲辨已忘言”。上海倒楼事件,有关方面反复透露的就是,对开发商的资金采取了保全措施——“不用担心赔不起”的潜台词不知是该让人放心还是让人痛心。

  当“赔得起”成为肇事者的行事底线,当“有钱赔”成为受害者的最后奢求,道义沦丧至此,生命在这时已没了尊严,形如插着草标被卖的商品。在肇事者眼里,那些鲜活的生命只是如关羽眼里的华雄,不过插标卖首耳,不值一谈。于受害者家属,所能祈求的惟愿逝去的生命如灾荒战乱中被插标的儿女,能换来个好价钱就谢天谢地了。

  而很多时候的同命不同价,让生命更显悲怜。就是沦为生产工具,沦为财产一样的器物,还不一定能“卖”来应得的钱呢。

  几天前有高人放风,对事故中的亡灵:“倾向于原则适用统一赔偿标准”。虽然这于同命不同价而言是一种进步,终于在人命上消除了身份差别、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规范和提高死亡赔偿标准亦或有利于防范各类事故。但笔者以为,这只是想当然的善良愿望,在“赔得起”的无良社会氛围与状态下,“统一赔偿标准”不过是让草标下的生命“明码标价”罢了,让肇事者心里有数、死人不慌:掐指一算,这点钱,够赔的啦——对生命依然会大大咧咧。

  不让“赔得起”成为作贱生命的草标,就应消除金钱万能的环境与土壤,让法律的归法律,赔偿的归赔偿,对事故的处理,有责必究,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能以钱代责,以罚代管,以对法律的尊重换取对生命的敬畏。“赔得起”人命,却赔不起法律,惟其如此,才能让人在灾难前战战兢兢,不致有“遇难人数是幸运的”弹冠之举,这也是社会应有的良心。 

来源:金羊网   余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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