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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老骗少的同居女友

发布时间:2009/8/25  浏览数: 1267 次  浏览字体:[ ]
  

□周 雷
  “我知道错了。请求法庭能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说这句话时,站在被告人席内的孙某的脸上闪过了一丝愧疚的神色。然而,这句话已然说得太迟。因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私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犯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苏州沧浪区法院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决孙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赃款24.24万元发还被害人王某。宣判后,孙某未提出上诉。
  荒唐
  已婚少妇再次谈婚论嫁
  事情还得从2006年的8月说起,已是有夫之妇的孙某因与老公闹矛盾,来到酒吧排遣心情,不想竟遇到了日后的“男朋友”小张,也许是酒精的作用,两人觉得情投意合,开始以“谈恋爱”的名义同居到了一起,而这一同居,双方还谈出了真感情,甚至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要说一句的是,从小张与孙某认识开始,直到孙某锒铛入狱,孙某与老公一直都没有离婚。两人租住在胥江新村,2007年10月的一天,小张对孙某提到要买房子作为两人的婚房,孙某突然灵机一动,正手头缺钱的她想到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向小张的母亲杨阿姨要些钱,便随口说自己认识灵秀山庄的开发商,可以6500元每平米的优惠价格购买,小张家只要先付定金3万元,余下的房款由她的父母来出作为婚嫁。就这样,故事的序幕拉开了。
  糊涂
  母子二人深陷“高明”骗术
  客观地说,孙某的骗术真的很业余,然而,基于一种对女朋友以及未来媳妇的信任,小张和他的母亲杨阿姨双双陷入孙某并未精心构建的骗局之中。其实,早在小张与孙某刚开始“谈恋爱”起,孙某就以在外面做工程需要资金的名义向杨阿姨借钱,借的金额累计下来还真不小,竟达30多万元,这个数字对于一般的工薪阶层来说可是个天文数字啊,同时,这也是杨阿姨开茶庄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啊!但是,杨阿姨认为孙某与儿子是男女朋友关系,因此竟一直没有要求孙某归还。只是在2007年6月孙、张二人闹别扭的时候,小张曾经要求孙某写过一份35万元的借条。没过多久,小张和孙某又和好了,那还钱的事情碍于情面也就搁了下来。
  小张提到要购置婚房着实给了孙某一个“惊喜”,提到认识灵秀山庄的开发商的时候,孙某坦言自己也很心虚,信口雌黄的话说出来自然也就不会底气十足了。然而,有人信,不仅小张信了,杨阿姨也信了,觉得这个未来的儿媳妇很能干,有路子,后来,杨阿姨就通过小张分两次付给孙某“购房定金”3万元,让孙某抓紧订房。孙某为了增加杨阿姨对她的信任,特地一人跑到劳动东路边的一家文具用品店买了一本收据,自己在收据上写上“收取叁万元购房定金”字样,将这张收据让小张转交给了杨阿姨。拿到3万元后,孙某有点不太敢相信,这么容易这钱就到手了,但是很快,她也有点佩服自己“忽悠”的能力了,于是乎,孙某将这些钱挥霍一空。
  杨阿姨还是有点不放心,就让小张来催孙某房子买得如何了。孙某一听慌了,谎称房子已经买好了,余款由自己的父亲付清了,房子钥匙在父亲那里,要等两人结婚前再把钥匙交给她们。小张、孙某都要结婚了,因此这个理由对于杨阿姨来说是合理和可信的。但她左思右想,既然房子已经买好了,总得看见购房发票才能定心啊。2008年3月,杨阿姨提出的这个想法搞得孙某有点招架不住了,孙某灵机一动,独自一人来到了劳动路桐泾路路口的一个工地围墙上找了一张“牛皮癣”,上面好好地写着呢:“办证急用请打电话:×××××。”联系了办假证的,事情简单多了,孙某一个电话将购房发票的内容告知以后,第二天,对方就按照“加工承揽”的要求把假发票给送过来了。钱货两清后,孙某将发票让小张交给杨阿姨的时候,感觉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但这出戏很快就穿帮了,杨阿姨拿到发票的次日去查验了,发现发票是假的,小张赶紧来问孙某怎么回事?孙某回答得很干脆,这张确实是假的,真的发票在我父亲那里。嘿,这种借口,居然再次让小张和杨阿姨相信了。
  “信任”
  二十多万元房款打了“水漂”
  2008年3月20日,小张的好朋友小魏在开车送小张和孙某去西山镇买茶叶的路上意外得知,孙某能够以优惠的价格买到灵秀山庄的房子,价格只要每平米6500元,基于对小张的信任,更何况这种低价购房的机会在房价飞涨的时候那真是可遇而不可求啊。小魏赶紧询问孙某房子的详细情况,孙某心中窃喜,又上钩了一条“大鱼”啊。孙某对小魏说,房子当然有,但要先付定金3万元,购房心切的小魏当天下午就赶紧将3万元交给了孙某。这次孙某已经比较专业,她拿出上次买的空白收据,在吴中西路上又找了一个办证电话,让对方刻了一枚灵秀山庄的售楼章,在收据上再次大笔一挥并加盖了假的售楼章后,第二天将收据交给了小魏。小魏一看还有正式收据啊,那是放心啦,陆陆续续,分了八次把购房的首付款25.5万元交给了孙某。孙某在首付款的收据问题上是如法炮制,因为是老客户的缘故,办假证的在这笔生意上还少收些孙某的钱。收了这笔巨款后,孙某倒也没有添置什么汽车、房产、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而是花在了吃用开销上了,日子过得挺实惠,吃饭都是下馆子,住就改宾馆了。
  谎言再完美毕竟不是真的。2008年8、9月份,小张和小魏通过核对,总算发现灵秀山庄的房子原来是“空中楼阁”。两小伙子也挺沉得住气,愣是没想要去报案。两人忙不迭地来找孙某催讨房款,可是,这骗来的钱来得容易,去得也快,孙某此时已是囊中羞涩。但孙某还是马上想出了稳住二人的主意,找到了一个小姐妹的老公,开出了一张金额50万元的现金支票,以此来证明她“不差钱”。可是孙某这次低估了他人的智商,一同来催讨房款的小魏的母亲一下子就看出了支票的破绽,这下,小张、小魏那是不依不饶,不还钱不行!孙某还真是急中生智,再次找来了办证的“朋友”,这次索性搞大,不干收据、发票这样的小活了,连夜“定制”了自己名下所有的苏州工业园区新加花园某幢某室的房产证、土地证。小张和小魏再次相信了,拥有苏州工业园区的一套大户型房屋,孙某也还是个“小富婆”啊,好吧,再相信她一次,假的房产两证被用作还款的抵押了。两个小伙子才定心没多久,2008年10月,去新加花园物业公司核实房产证真假的两人被从头到脚泼了一盆冷水,房产证是假的。两人再次质问孙某,孙某也坦然承认,两证是假的,欠的钱是要还的。不知是否良心发现,孙某去父亲处筹了4万3千元还给了小魏,至于“男朋友”小张的母亲杨阿姨,那是一个子儿也没见到。2009年1月,为了稳住小张,孙某信誓旦旦地对小张说,她正在跟新加坡的老板谈恋爱,准备结婚后移民出国,出国前,欠杨阿姨的钱是一定要还的。
  这次,小张没再犯迷糊,这个“女朋友”的话看样子是不能再信了,赶紧来到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迅速将孙某传唤到派出所,孙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认为聪明的孙某如梦方醒,一直以为这件事最多也就是个民事纠纷,殊不知,她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律,构成诈骗罪,而且数额特别巨大。法庭宣判后,孙某后悔莫及,但法律是严厉的,接下来陪伴她的将是数年的铁窗生涯。(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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