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部分家政公司在暗地里做起了“陪床保姆”的生意。媒体的记者通过采访调查后,发现“陪床保姆”生意不但存在,而且还很红火。
“陪床保姆”或“陪睡保姆”在字典上绝对查不到,据说这个职业早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深圳、广州、上海等地出现,而后,蔓延到一些不发达地区,是一种旧的新生事物。
“陪床保姆”能带给人许多遐想,卖淫、性奴、包身工、老妈子上炕等等,可是,她们不纯粹地属于哪一类,如果说是卖淫或性奴,人家还有保姆的招牌;包身工也不妥,她们跟“老板”的关系是松散的,雇佣双方谁都可以炒谁;传统意义上的老妈子上炕就更不是了,她们可不是生活所迫的挨人欺负,而是明码实价的交易。
家政公司的服务相当周到,不仅“热情”推荐,不满意还可随时调换。有家政公司作保怕是没有什么事情难以启齿,“陪床保姆”除了日常的做饭、打扫卫生外,还包括陪睡的性服务,而且不必担心发生关系后女方进行诬告或敲诈,保姆和家政签有协议,提供陪床服务是自愿的,好一个撒手锏,管你“陪床保姆”是怎么一回事儿,挣的是中介费。
雇主的钱可不能白花,美其名曰的说是子女对老人的孝心,因为独居的男性孤寡老人生活单调、精神空虚,渴盼有人说说话儿、做个伴儿。话是这么说,最关键的不是照顾老人生活和健康,而是以防老人百年之后出现财产纠纷。老人肯定不会说自己的儿女险恶,而且还会欢呼理解万岁。问题总是旁观者清,律师说,“陪床保姆”涉嫌违法,给家庭带来不安全隐患,还有“陪床保姆”是长期包养的情人,独居老人和“陪床保姆”已经构成了一种“非法同居”关系,有悖公序良俗。还有人很愤怒,认为这是败坏社会风气,“陪床保姆”和老人之间是钱色交易等等。
是当事者迷,还是老人和子女的难得糊涂?也许任何需求的背后都有一定的合理性,解析“陪床保姆”的内涵,也许不是陪床和保姆组合在一起这么简单。“陪床保姆”既不是单纯的陪床,也不是单纯的保姆,而是孤男寡女的拼凑。绝大多数的“陪床保姆”都是30岁到40多岁的离异女人,农村的也好,城市下岗女工也好,能找到归宿的,谁还会做这种事情呢?做这种事情的充分理由是不能说的,只能卧薪尝胆地寻找机会。她们将美好的愿望,托付给了万一,为了欲望,不得不“屈尊”。如果看那老头不顺眼,家政公司也是包换的,也许不顺眼也可以,只要钱远远超过了暗自估价,是可以忍耐的。能找到感觉最好,找不到也没什么,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情感已经一文不值。是心怀叵测,还是种种美丽幻想使然,陪床的背后不是想贪色就是想贪钱。一切取悦都是想得到更多,这是辛苦的追寻和复杂的交换。
人是高等动物,吃饱喝足了还要有感情抚慰。老父亲没有人陪伴,不会让儿女消停,为了回避老人再婚面临的财产问题,许多年前,有些丧偶老人大开先河地非法同居,即便是这样,还是防不胜防,如果老头走在了老太太前面,老太太住着老头的房子不走,老头的儿女干没辙,打发人家要拿钱说话。“陪床保姆”不会有这个问题,满意了是陪床,不满意了是保姆,随时都可以撵走,还不必担心再婚后离婚。也许“陪床保姆”是老年非法同居的翻版,也许是变了形的代际“婚姻”,不管怎么说,这是一种松散型的关系,完全规避了财产流失问题。
对于“陪床保姆”来说,她们的行为是隐私,还是卖淫,难以明确,但确实涉及“卖”的问题,至于她们内心的美好幻影,也许会在反反复复的被伤害中才能消失;对于老人和他的子女来说,也许“陪床保姆”杜绝了一个可预见的问题,却迎来了十个不可预见的问题,金钱早已给“陪床保姆”和老人的关系打开了逃逸的出口,在老人那里,不可能有来自情感的安全感,而且,身体靠近的意义转瞬即逝,感觉和意义分道扬镳,一切都可能是偏差丛生的相互指认,不可能在情和性的夹缝中得到抚慰,刻意的、被指定的渺茫安慰构成了他们聚散离合的常态,他们肯定经不起情感的波折,可谁又能保证感情不折腾他们呢?是谁让他们背上了不安分和不道德的黑锅?
婚姻就是婚姻,保姆就是保姆,倘若将二者搅和在一起,独居的男性孤寡老人和“陪床保姆”无一例外地游离于道德和法律的边缘,也许他们有偷欢之快乐,却永远都无法补偿情感对他们的伤害,没有任何痛苦比这种伤害更加深重。 来源:辽宁日报 张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