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扬一身正气,洒万缕柔情―记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院民一庭女法官唐小芹

发布时间:2009/10/7  浏览数: 984 次  浏览字体:[ ]
  

     在社会公众的眼中,法律职业人的性格总是严肃的,威严的,难以靠近的,甚至从事司法工作的女性,也因此被蒙上了一丝冷峻的色彩。然而,有这样一位女法官,在威严的审判台上奉献近10个春秋,她用法律的理性和女性的柔情,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把党的司法为民政策,化作一份份公平和正义的判决。她用一名法官的为民情怀,温暖了渴求公正的群众,树立起人民法官的高大形象。她,就是宿城区法院审判员唐小芹同志。

      唐小芹同志是法官队伍中普通而平凡的一员,她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03年至2008年,唐小芹同志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580件,调解率为41%,撤诉率为17%。多年来,她本人的收案、结案数一直在宿城区法院名列前茅。2008年她结案447年,调解撤诉率高达63.31%,结案数位于全院第一。

       带着由衷的敬佩和一丝好奇,我们不妨走近她,感受她,去体验一位女法官的为民情怀和法治信仰。

追求公正,秉公执法办铁案

       法院是居中裁判的审判机关,作为一名法官,唐小芹同志曾感慨地对同事说:“每次办案,我既有一种庄重的使命感,又有一种如履薄冰的谨慎。惟恐发生错误,辜负了法律对法官的重托。”近年来,受一些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总有一些当事人人通过方方面面的关系对案件打招呼,给法官施加影响。一些有误解的群众因此对法院抱有怀疑,尤其是对民事法官。为了坚持司法公正,她长期承受着抵御人情侵扰的压力。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真心为民、公正司法,是她工作中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她常常告诫自已:干什么都要想想自已头顶上的国徽和心中的天平,要对得起老百姓。多年来,唐小芹同志从未让法律的天平失去平衡,从未让法官的良知受到玷污,总是公平公正审理好每一件案件。在她审理的一合伙纠纷案件中,被告担心败诉,动用好多关系为其说情,甚至托请有关领导为其打招呼。唐小芹经审理认为,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双方的证据,被告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后依法判决被告败诉。事后,有说情者责怪她不给面子,她坦言相告:“这是我们一辈子的职业,我们不能因为有人说情,就失去原则,如果这样,就不要端这饭碗。”

       判决结果要公正,审判的过程同样要体现公正。随着法律思想的进步和普及,程序公正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老百姓不再仅仅满足于得到一份公正的判决书,而是在处理案件的全过程,法官中立平和的态度,严格依法审判。唐小芹深深懂得群众的评价是最高的评价这个道理。她树立了严谨、细致、认真的工作作风,谨言慎行,遵守司法礼仪,注重职业形象。尤其是作为民事法官,处于当事人激烈对抗的旋涡中心,她具有较好的“自控”能力,哪怕一些当事人态度恶劣,甚至口出不敬,蓄意挑起冲突,她始终做到态度中立平和,行为举止适度,体现的良好的职业修养,既平等对待当事人,又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从不厚此薄彼。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承办的案件无论是什么样复杂的矛盾和尖锐的冲突,都没有当事人反映她在审判作风上有问题。有一名当事人反映,虽然自己打官司败诉了,但对唐法官的审判作风感到由衷的佩服,她审理的案件让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

锻造自己,调解矛盾创和谐

      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的安定是民事法官的职责,如何解决纠纷的能力体现了法官综合的素质和水平。针对民事案件的不同特点,唐小芹法官在审理每类案件时,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结合每一个类型案件的特点,很快理清思路,找出当事人争执的焦点,确定恰当的处理方法。同时广泛联系与案件当事人有关的社会各界人员,积极与他们沟通协调,向他们阐释法律,明辨是非,力争调解结案,做到案结事了。

      在她这种优质、高效的办案背后,不仅有着不厌其烦的耐心劝导,还有对法律政策的灵活掌握和娴熟的办案技巧,更重要的是她对当事人有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近年来她承办了一大批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均做到了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达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08年她主办我市某小区一百余户业主诉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等商品房预售案件,接到案件后,通过认真仔细地研究卷宗案情,她发现案件当事人虽然人数众多,但双方均聘请了律师参加诉讼,因此她首先做好双方代理人调解工作,再做通矛盾对立比较尖锐的部分当事人的工作,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最终使该批案件90%以上都以调解结案,且调解后被告均及时履行。当事人各方对这样的处理结果都非常满意,这批纠纷得以顺利解决,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心系群众,立足岗位解纷争

      一直以来,唐小芹同志始终以“为人民服务”为座右铭,时刻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民事案件无小案”,“百姓无小事”,在她心目中,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而维护人民利益最好的方式,就是公正审理好每一起与百姓息息相关的“琐碎”案件。她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和每一个案件,做到“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时刻本着让当事人少走一趟路,少进一次门,少找一个人,少花一分钱的原则,对当事人有问必答,让他们感到亲切、平等和温暖。2008年9月,她审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经开庭审理,被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她向原告进行法律释明要求其变更被告,而原告坚决不同意变更,认为自己告的没错,对此一般法官会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而唐小芹同志没有这么做,她考虑到原告的诉讼能力较差,法律知识缺乏的情况,反复向原告阐释法律,做原告工作,最终让原告变更了被告,原告的权益在短时间内得以维护。

     1998年刚刚大学毕业的唐小芹同志,远离家乡、远离亲人、远离朋友,从遥远的陕西来到了江苏,后在宿迁安家落户。十多年来她请探请假的次数一只巴掌数得过来,连续七八年她没有回娘家过过春节。年老的父母想念幼小的外孙,但是身体状况不允许他们长途旅行来宿迁。唐小芹同志多么想带着孩子回陕西探望父母,但是手上积累的案件不允许,焦急等待判决结果的当事人不允许。没办法,只能在暑假期间,由其丈夫独资带孩子回陕西探亲。

       2008年11月,唐小芹同志远在陕西的母亲得了结肠癌住在医院,为了她的工作,家人开始一直瞒着她。后来母亲病情突然恶化,不得已父亲才电话通知她。作为女儿的她,多年来因为工作的原因难得回家,每次都是急匆匆的回,急匆匆的走,更不要说在父母面前尽孝道了。想到父母的养育之恩,而在母亲重病时却不能守候在母亲身边,她非常地痛苦,然而一考虑到手中焦急案件的当事人,她又不忍心请假,只能将痛苦埋在心底。后来单位领导知道后一定让她回去伺候母亲,她对同事千叮万咛后回到了家里,母亲病情稍有好转,刚进入化疗阶段,一想到积压的案件,当事人期盼的目光,肩负的法官职责,她又急匆匆的从母亲身边赶了回来。

无私奉献,单薄名利树形象

      自唐小芹同志1998年进法院,从事审判工作已经进入第8个年头。凭着对审判事业执着的追求、高度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她从书记员到助审员、审判员,行政庭副庭长,一步一个脚印。法院一直以来都是人少事多,无论到任何一个庭室,她都勇于肩挑重担。民一庭是全院最繁忙和审判压力最重的庭室,也是她工作时间最长的庭室,多年来她从不叫苦叫累,不计较个人得失,始终默默工作,低调做人,为同志们着想,为领导分忧。每每问起她,她就说这是做人的本分,更是一名法官的责任。正是这种平凡而又不俗的表现,赢得了人们的敬重。2008年宿城区法院竞争上岗时,经过面试和民主测评,她以分数较高的优势被任命为行政庭副庭长。

      工作之余,唐小芹同志充分利用自己审判一线的优势,理论联系实际,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共发表调研文章二十余篇。其中《试论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改革》被市法院评为2002年度调研成果三等奖,《郭翠华诉宿迁市宿城区人事局不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案》被入选国家级刊物即2003年度《中国审判案例要览》行政卷,另有一篇《试论析产诉讼》因观点新颖、见解独到被刊登在2006年10月份的《法制与社会》刊物上。自1999年至2008年,唐小芹同志连年被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调研先进个人,2004年、2006年被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5至2008年连续三年在公务员考核中被评为优秀,2008年度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然而面对这些成绩和荣誉,她谦虚地说:“这些并不属于我个人,而是属于我代表的整个法官群体。成绩只代表过去,未来又是崭新的一面,需要我们继续用汗水和智慧去增辉添彩。”

       作为一名法官,她问心无愧,作为女儿、妻子、母亲,她也赢得了亲人们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她时时刻刻铭记着法律尊严,时时刻刻铭记着人民利益,自觉做司法为民的实践者,以自已的行动让群众感受了法律的力量和温暖,谱写了一曲新时期司法战线当代女法官的华彩乐章。

文章出处: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江苏法院网

文章作者: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江苏法院网

  友情链接  
宿迁人才网 宿迁交管网 宿迁违章查询 网上宿迁 宿迁西楚网 宿迁房产网 宿迁中级人民法院 宿迁市公安局信息网
宿迁刑事辩护律师网 宿迁医疗事故律师网 宿迁离婚律师网 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 宿迁房地产律师网 宿迁法律顾问网 宿迁劳动争议律师网 宿迁知识产权律师网
宿迁律师网 宿迁保险理赔律师网 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 宿迁仲裁律师网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中央电视台 江苏监狱网 法律图书馆
宿迁律师网 经济与法 今日说法 中国警察网 新闻1+1 中国法律信息网 中国普法网 庭审现场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