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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老汉被误判为强奸犯 坐6年冤狱索赔102万元

发布时间:2009/10/25  浏览数: 1033 次  浏览字体:[ ]
  

  驻马店老汉被误判为强奸犯坐6年冤狱索赔102万

  坐了六年冤狱,张保银要索赔102万元的国家赔偿。

  1982年,邻居家发生了强奸未遂案,45天后,49岁的张保银被抓。

  警方指出,他身上的抓痕、手指的伤口,都像犯罪嫌疑人在现场受的伤,血型也和犯罪嫌疑人一致。

  尽管有人可以作证,他身上的伤痕是被妻子抓伤的,但他还是被关进了监狱。

  出狱后,张保银四处告状,终于被他发现,他和犯罪嫌疑人的血型根本不同!

  几经波折后,2009年8月24日,张保银终于拿到了宣告清白的判决书。

  但张保银已经老了,枯树皮一样的皮肤,模糊的双眼,佝偻的脊背……

  一切都在印证:时光不会再回来。

  被抓

  “他们说我就是强奸嫌疑犯。”

  之后张保银才知道,民警之所以抓他,就是因为他身上、手上正好有伤,而他家和出事人家又是邻居。

  1982年6月13日,驻马店上蔡县发生一起强奸未遂案,当时49岁的张保银就住在案发人家不远处。

  “那天夜里,我也听到了哭叫声。”已是76岁老人的张保银回忆说,27年前事发那晚,他睡得迷迷糊糊,第二天才知道出事了。

  出事的家人第二天报警说,女孩挣扎时,把那人抓伤了,还咬伤了那人的左手食指。女孩觉得那人好像是长头发,约莫三十岁左右。

  几天后,忙完农活的张保银结束假期,回到单位。一切如故。但45天后,他的命运意外扭转。

  7月28日下午3点,上蔡县公安局的两个民警找到张保银。第二天,他就被关进了上蔡县看守所。

  “我问警察为啥抓我?他们说我就是强奸嫌疑犯。”张保银说,民警还让他脱掉上衣拍照,并在他左手的食指(原来受伤的地方,现在只剩下一点印记)上用笔画了个记号再拍照,还抽取了一小管血。

  之后张保银才知道,民警之所以抓他,就是因为他身上、手上正好有伤,而他家和出事人家又是邻居。

  “我身上的伤,是6月10日上午和妻子发生争吵时被妻子抓伤的。”张保银说,手指上的伤,则是十几天前,帮村支书割麦子时,被镰刀割破的,当时村支书的媳妇还替他包扎了。

  张保银说,他身上、手上受伤的事,妻子和村支书他们都可以作证。不知道为什么办案民警一直不信。

  记者在上蔡县法院的“2008上刑初字第121号判决书”上看到,张保银的妻子贾大妮的证言显示:农历五月初七,她和丈夫的确因为婶子去世后送多少礼的事打架了,她将丈夫的脸上、胳膊上、背上、手腕上、胸部都抓伤了,当时还有几个邻居在一旁劝过架。

  获刑

  “我没有强奸她。不是我干的。”

  张保银回忆,民警后来对他说,公安局已找到关键铁证,他的血型和现场留下的血衣上的血型完全一致——“事儿就是你做的,想抵赖是赖不掉的。”

  “我没有强奸她。不是我干的。”张保银坚持他的申辩。办案民警也继续着对他的审讯。

  张保银回忆,民警后来对他说,公安局已找到关键铁证,他的血型和现场留下的血衣上的血型完全一致——“事儿就是你做的,想抵赖是赖不掉的。”

  27年过去了,张保银现在提起警方的“铁证”还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我的血型只是碰巧和强奸犯的一样,我就成了强奸犯?如果好多人的血型都和强奸犯一样呢?是不是都要被抓进去?”张保银说。

  他告诉记者,当时,公安部门还没有抽取DNA化验的技术。他不明白仅凭血型怎么就能认定谁是罪犯,但办案民警不接受他的解释,始终认定他就是强奸犯。

  据张保银说,接下来,在连续的审问后,他实在受不了了,只能说“那你们说是我,就是我呗”。之后,民警就让他在一张笔录纸上签字摁指纹。

  1983年3月5日,上蔡县法院以强奸(未遂)罪判处张保银有期徒刑10年,张保银不服提出上诉。一个月后,原驻马店地区中级法院改判张保银有期徒刑5年;同年9月15日,原驻马店地区中级法院又作出裁定,维持张保银有期徒刑10年的判决。

  1989年1月2日,在新乡河南省第二监狱服刑的张保银获假释回家。其间因表现好被减刑一年。

  张保银说,在看守所和监狱里,他先后被关了2353天,合计6年零5个多月。

  转折

  “原来他们把我的血型弄错了啊”

  “什么?你说我的血型是O型?”“听到这句话时,我激动得快哭了!原来他们把我的血型弄错了啊!我哪是O型血?当兵的时候验过好几次,都是AB型。”

  走出监狱的大门,张保银已经56岁了。在监狱服刑期间,他每周都写申诉信,但没人理他。大家还以为他精神出了问题。

  因白内障,他的视力变得很弱,身体也经常生病,可他还是想找回自己的清白。

  一同从朝鲜战场上退下来的老战友劝他,“认了吧,好好过日子得了”。

  “不!拼着这老命不要,我也要讨个清白!我不能将强奸犯的骂名背到坟里去!”张保银对战友说。

  在家里调养一阵后,张保银开始了申诉之路。从上蔡县到驻马店、从驻马店到郑州,县法院、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张保银一趟一趟地跑,累了喝口凉水,渴了啃口烧饼,困了就躺在路边。

  儿女们也支持父亲的申诉,不定先后地从家里拿钱、从亲戚朋友处借钱给他。

  “我们都相信那事绝对不是父亲干的。反正父亲的党籍、公职都开除了,在家他又待不住,就让他跑呗。”二儿子张国忠说,兄弟姊妹最担心的是父亲的身体,怕一不小心摔倒,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1995年年初,张保银到驻马店中级法院申诉时,无意中听到工作人员的解释“……案件的证据很扎实……你的血型和现场血衣的血型一样,都是O型血。”

  张保银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什么?你说我的血型是O型?”

  “听到这句话时,我激动得快哭了!原来他们把我的血型弄错了啊!我哪是O型血?当兵的时候验过好几次,都是AB型。”

  申诉

  “血型不符,我该是无辜的吧?”

  然而,1996年5月16日,原驻马店地区中级法院的一纸通知,让他再次回到噩梦中……“你所诉理由不能成立,故决定驳回你的申诉,维持原判。”

  张保银说,知道警方弄错了血型后,他突然有信心了。可他没想到,找回清白的路还有很多坎坷。

  “我的血型和强奸犯的血型不符,我该是无辜的吧?”张保银当即赶到河南省高级法院申诉,要求对他的血型重新鉴定。

  1995年5月18日,河南省高级法院对张保银的血型做出鉴定:张保银的血型为AB型。同年8月17日,驻马店地区公安处再次对张保银的血型做出鉴定,结果仍是一致。此时的张保银顿如吃了颗定心丸,等待法院对他的改判。

  然而,1996年5月16日,原驻马店地区中级法院的一纸通知,让他再次回到噩梦中。

  记者看到该通知,上面写着:“你诉原审鉴定血型与你现在的血型不一致的理由,我们认为,在一案件中,血型鉴定只可作为一种定案依据考虑,不能当做肯定和否定案件的唯一根据……你所诉理由不能成立,故决定驳回你的申诉,维持原判。望你服判决息诉。”

  张保银很是伤心,但没有绝望,依然拖着老态、疲乏的身体,一次次到相关部门申诉。“我相信,老天总有一天会开眼的,决不会让受冤的人永远冤下去的。”

  改判

  “27年了,等的就是这个结果!”

  “我明明是AB型血,办案民警怎会鉴定是O型血?如果这不是栽赃、陷害,那就是典型的不负责任了。这样的办案民警该不该对自己的失误负责?”

  2006年11月9日,申诉了24年的张保银终于看到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河南省高级法院,对张保银一案进行再审。

  2008年6月18日,河南省高级法院经过合议庭再审,认为原判认定张保银犯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裁定撤销原驻马店地区中级法院和上蔡县法院的判决书,发回上蔡县法院重新审判。

  此时,张保银的心已提到嗓子眼上。

  已经76岁、申诉了27年的老人再也等不起了。在上蔡县法院重新开庭后,他哪儿也不去,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天天在家等判决书。

  2009年8月24日,对张保银及其全家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接到“到县法院领判决书”的张保银,几乎是跑进上蔡县法院的。

  “判决被告人张保银无罪。”当翻到判决书最后一页时,张保银突然哭叫起来!全身哆嗦,握着判决书的双手一个劲地颤抖着。那神情如同被人强行抱走的3岁小孩突然见到妈妈了。

  法院办公区的走廊里,一时站立了很多人,既同情老张悲戚的27年申诉路,也欣喜老人终于了却心愿、得以洗刷冤屈。

  “27年了啊……我一直不放弃,等的就是这个结果啊!老天爷没有负我啊……”张保银抽泣着说,那天从法院回家的路上,他激动得见谁都打招呼。

  “改判了,我是无罪的。”这句话重复了多少遍他不记得,但一回到村里,就和几个老战友抱在一起,几个几十年一同走过来的老哥们哭得老泪纵横。

  拿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老人就赶回原单位,要求恢复他的党籍和公职。27年过去了,单位的领导换过多少茬,但一听老张的坎坷遭遇,当即答应一定按国家政策办理。

  “我明明是AB型血,办案民警怎会鉴定是O型血?如果这不是栽赃、陷害,那就是典型的不负责任了。这样的办案民警该不该对自己的失误负责?”昨日,老人告诉记者,他已经向驻马店市中级法院提出国家赔偿:27年的误工费、退休工资加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02万元。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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