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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符合标准毒品案坚决核准死刑

发布时间:2010/6/25  浏览数: 514 次  浏览字体:[ ]
  

  “最高人民法院对报请核准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凡符合判处死刑标准的,坚决依法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孙军工今天(24日)如是说。

  孙军工称,根据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全国法院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和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将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毒品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对其中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同时,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量刑时,坚持区别对待,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罚当其罪。对于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给予从宽处罚。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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