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月9日电 (记者岳德亮)记者9日从浙江省民政部门了解到,2011年该省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2500元,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最低救助金额不低于60元。
据了解,浙江省现有在册低保对象70万人,1010年支出低保资金约12.92亿元。
据浙江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09年起,浙江省政府对包括低保对象在内的两大群体进行制度化的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在每年价格上涨较快的季度(同比涨幅超过3%),将按季对其实行一次性基本生活价格补贴。
统计显示,2010年浙江省先后四次启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补贴总额达到2.1亿元,共惠及321万人次。来源:新华社 作者:岳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