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 言 列 表 |
先生: |
 |
|
发表于:2009/1/21 来自:58.241.251.150 |
你好,我是一个没有结婚就生下一个儿子的女人,现在我的儿子19个月,从生下来就是我的老公他的妈妈在带的,现在我的老公在外面有了女人,有时候是几天不回家睡,我现在还没有和老公办结婚证, 如他这样对我,我把我的儿子带走,不在和他生活了,我这样不声不响的带走我的儿子,我会不会要有什么法律问题。我想把儿子带走,在也不要和他见面,到一个他找不到的地方,这样他有没有权利强行要我把儿子还给他,还有就是他有没有权利动用法律让我把儿子给他 |
管理员回复: 1、根据我国最新的司法解释,如果你们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同居的,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否则就是非法同居,你们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你这样不声不响的带走你的儿子似有不妥,因为你“老公”也是孩子的监护人,这样做剥夺了他的监护权为法律所不容许,他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你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抚养孩子 |
|
先生: |
 |
|
发表于:2009/1/21 来自:58.241.251.150 |
我于1994年与刘某结婚,婚后与公婆生活在一起,一年前婆婆去世了,我们与公公生活在一起。2005年刘某提出与我离婚,说感情不合,其实是因为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友,且关系已超出了友情。公公认为我们婚姻不稳定老了无依靠,所以最近找了一个女朋友,但女方不愿意跟儿女过,于是公公给了刘某十五万元,让其买房但名字去是用的公公名字。如果我们离婚了,能否提出分割婆婆留下来的部分遗产,也就是说刘某继承的那一部分?且由于他行为有过错,我能提出多少补偿? |
管理员回复: 您好!如果离婚,应当析分夫妻共同财产。刘某继承其母亲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析分。至于找女友是否是婚姻法中规定的过错需要看他们之间的关系,如果他是重婚或是有她同居,则可以要求他赔偿,赔偿数额最多不超过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
|
先生: |
 |
|
发表于:2009/1/21 来自:58.241.251.150 |
本人在自家宅基地内建房,在土地使用证内.并有合法建房手续,新建房屋南墙距自家土地使用证南边界1米,距南面临居有房照的北墙7.5米,距其有房照后面的无照的偏萨北墙4.5米,而我的新建房地基高出水平地面1米. 在我正常施工中,此户临居以影响其采光和建房前未和他协商为由(以前两家有其他的矛盾),采取暴力阻止施工.找了110可他说只管制止打人,别的不管.请问临居的做法是否合法,如何处理,由于阻止施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否应由他承担. 1.所建住房与邻居间距是否过近,我在其北而建房是否影响了南面临居的采光. 2.建房是否必须和四邻有协意,是不是由于过去有过节,没有了他的签字而本应合法的建房就不能建了. 3.对其做法应如何应对.由于其影响施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否由他承担.我和他上法庭,能打嬴这场官司吗. |
管理员回复:
1.是否影响采光要看实际是否影响了光线照射,如果你建设的不是楼房应当不影响其采光,且其偏厦无照,不能主张权利;
2.即使影响了采光,没有协议的前提下他无权制止你建房,也许会产生你因遮光行为对他的赔偿(如果您遮了他合法建筑的光的话),但无权制止你建房; 3.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应当打赢 |
| |
|
先生: |
 |
|
发表于:2009/1/21 来自:58.241.251.150 |
我于2003年6月10日借给别人人民币贰万元,约定期限一年还清,利息按月息二分算,但到现在为止却找不到其人(有当事人的亲笔欠条)。他也于2003年6月10日之后离婚,现在也找他的前妻不到。但他们有一女在读书,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读书。只知道她前妻的工作单位,但单位同事却说她已休假快两个月,手机号码也换了,原来的房子也卖了,现在却是租的房子住。我应该怎么追回这笔款呢?如果起诉当事人的话,要不要连他前妻一同起诉?我的欠条什么时候会过期呢?
|
管理员回复: 你好,1、该案的诉讼时效于2006年6月10日届满;
2、要不要起诉前妻要看他当时借款是否用语家庭,如果用于家庭,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就应将他妻子列为共同被告起诉
3、首先在诉讼时效到期前就应起诉,如果被告确实找不到,法院将公告送达传票,并缺席作出判决.在法律规定的判决生效后1年内申请执行,则只有找到他的财产就可能得到执行 |
|
先生: |
 |
|
发表于:2009/1/21 来自:58.241.251.150 |
某村离高速公路很近,因为公路平整干净,村里有些人早上和傍晚都会到离村子近的那一条行车道上进行锻炼。一天傍晚,村民A不幸在高速公路上被一辆高速行驶的小客车撞死,小客车没有停下。听说在高速公路上撞死人白撞,请问:是这样吗?死者有责任吗?维护高速公路的人有没有责任呢?死者没有买保险,他的家属能得到别的赔偿吗?
|
管理员回复: 首先,村民们在高速公路上锻炼是非常危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交通安全法中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有关规定。法律规定司机在公路上行驶应当避让行人,由于肇事司机没有避让或没有成功避让行人,因此也应当在这起事故中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由于肇事车辆逃逸,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又有相关法律规定,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由于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肇事司机完全有证据证明死者有过错,则可以减轻肇事司机的责任。 2. 维护高速公路的路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和保护高速公路,不可能随时保证封闭的高速公路上没有行人,因此路政部门对这起事故没有责任。 3. 如果公安机关没有找到肇事司机或是肇事车的车主,死者又没有上任何保险,他的家属就不能得到有关这起事故的赔偿。 如果能够找到肇事司机,而且司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死者家属可以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获得赔偿,司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不构成犯罪,那么死者家属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获得赔偿。另外,如果肇事司机驾驶的车辆是单位所有,那么死者家属可以将肇事司机和单位列为共同被告 |
|
|